日常工作中,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常常因种种问题产生纠纷。劳动合同、加班费、考勤、罚款、辞退员工等都是高发的劳动争议,面对可能的不公平对待,我们究竟该如何应对?

这篇文章中提及了大量与职场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,它们解释了常见的公司行为的合理与合法性,但在复杂的职场环境中,你可能很难依据条款一一要求公司更正「错误」行为。而且无论是劳动合同还是规章制度,通常都是格式条款,公司也不会因为你的不满而有任何改变。

不过,这不代表了解相关法律法条就没有意义。相反,我们至少能够通过基础知识的学习,掌握明辨是非的能力,了解自己所处的公司是否为一棵值得栖息的「良木」。

签订劳动合同:入职必经之路

一个正常的入职流程,通常是「笔试——面试——签订劳动合同——发放公司规章制度手册——上岗培训——试用期——成为正式员工」,其中,最重要的便是劳动合同的签订。只有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,签订劳动合同之日,才会产生法律效力。

常见的劳动合同一般分为三类: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、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。无论你签订哪一类劳动合同,都一定要以书面形式签订。

如果因为劳动者原因迟延订立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,可能的不利影响有:

  • 自用工之日起 1 个月内劳动者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经书面通知后,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劳动关系,无须支付经济补偿,但应当支付劳动报酬。
  • 自用工之日起第 2 至 12 个月劳动者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劳动关系,但应支付报酬和经济补偿。

但若是用人单位一直拒绝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你应该享有的权利有:

  • 自用工之日起 1 个月内用人单位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你可以催促并要求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无论此种催促是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,请一定记得留下记录
  • 自用工之日起第 2 至 12 个月用人单位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每月支付 2 倍工资。
  • 自用工之日起第 12 个月之后,若用人单位仍然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视为用人单位与你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。

通常,初入职场的劳动者都会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,但如果你处于强势一方,有能力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,那也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。

甚至,在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下,你可以与不同用人单位签订多份劳动合同,打多份工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。只是你与你签订第一份劳动合同之后的老板,如果因为招用你给之前的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,他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

但如果你已经是工作多年的老人了,那你可能需要关注一下,用人单位是否有义务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,在下列这些情形里,如果你提出或者同意续订、订立劳动合同的,除非你不同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,用人单位应当与你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: